企业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(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)
发布日期:2023-08-29 12:24:12
导读 大家好,小联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企业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,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1...
大家好,小联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企业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,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1、根据国税总局、财政部及我省的相关规定,购置新建商品房,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。
2、购置存量房,自办理房屋全数转移、变更登记手续,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。
3、纳税人自建的房屋,自建成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。
4、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,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。
5、纳税单位新建、扩建、翻建的房屋,从建成验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;未办理验收手续而已使用的,自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,其房产价格尚未入账的,可先按基建计划价格计算征税。
6、待工程验收结算后,再按入账后价格进行调整,并办理税款的退补手续。
7、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,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税,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,以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。
8、以取得房产证、土地证的次月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只适用于购置存量房这一种情况,纳税人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,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,以免因理解错误而发生漏税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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