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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钟于我何加焉的正常语序(万钟于我何加焉的原文选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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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小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,万钟于我何加焉的正常语序,万钟于我何加焉的原文选段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1、万钟:这里指高位厚禄。钟,古代的一种量器,六斛四斗为一钟。

2、出处:先秦孟子所作的《鱼我所欲也》。

原文节选: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。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

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。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。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。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

3、译文:一碗饭,一碗汤,吃了就能活下去,不吃就会饿死。可是呵叱着给别人吃,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。用脚踢着给别人吃,乞丐也不愿意接受。(可是有的人)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。

这样,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?是为了住所的华丽、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?从前(有人)为了(道义)(宁愿)死也不愿接受(别人的施舍),如今(有人)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。

从前(有人)为了(道义)(宁愿)死也不愿接受(别人的施舍),如今(有人)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。从前(有人)为了(道义)(宁愿)死也不愿接受(别人的施舍),如今(有人)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。

这种(行为)难道不可以停止吗?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(指羞恶廉耻之心)。

本文到此结束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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